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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精细管理五大创新 税务稽查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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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9日 |
| 云阳网讯(李兵)今年以来,云阳县国税局突出五大创新,共检查各类纳税人115户,查补入库税金238.02万元,查补入库率100%,税务稽查工作取得新成绩。
创新专项检查方式。在检查中,首次试行了稽查预告制,选择部分企业推行查前自查,全面推行查前辅导,提高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同时在专项检查中特别重视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全年重点检查15户,发现有问题的达12户,共查补收入80.85万元,其中税款74.98万元,加收滞纳金4.09万元,处罚款1.78万元,调减企业申报亏损106.45万元。
创新案件来源渠道。一方面高度重视案件举报管理,做到件件抓落实。另一方面采取机选、抽选,有意识地选取管理薄弱的行业开展检查。培养稽查人员收集案件线索的敏锐性和职业感。在与公安经侦大队的一次例行工作联系中,无意间听说了医药公司尚有部分税款没有缴纳的情况,便及时确定专人进行跟踪调查,追缴了2002年以前的有关欠税16.8万元。一名检查人员在与人闲聊的过程中听说有个无证经营的涂料厂,便对其突击开展检查,追缴税款8000元,并报管理部门纳入管理。
创新案件查处预案。针对管理部门发生、发现和突发性涉税案件,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行动应急预案》,正确划分一般性涉税案件和紧急类涉税案件。建立了局所两级联动机制,把紧急类的涉税案件从发现、报告、协调、处理各个环节规范化运作,做到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快速反应。
创新查管配合机制。把稽查工作职责主要落实到查处大案、要案和发票案件上来,集中优势兵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划清税收稽查与日常检查的业务边界,鼓励管理部门提供稽查案源,调动管理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的积极性,防止管理与稽查在案件查处的两不管或争相管的现象。密切了管理与稽查两个环节在案件查处上的紧密配合,规范了案件从管理向稽查移送,稽查向管理移交的程序和手续,实现紧急案件、重大案件、一般案件的“一条龙”处理模式,避免管、查环节的脱节或稽查孤立办案的现象,提高办案效率。
创新以查促管职能。今年以来,先后开办了4期稽查案件分析通报,介绍案件检查中的一些技巧,对个别案例进行剖析,指出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和方法,促进了日常税收管理的改进,有效预防涉税违法行为,达到了以查促管目的。
责任编辑: 熊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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