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2007年春季禁渔工作即将结束,随着天然水域捕捞作业恢复、汛期提前及汛后三峡库区蓄水至165米,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将面临更多新的严峻形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有关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将“五一”期间及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置于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结合渔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本地的实际情况,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切实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的行业管理与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隐患档案,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用重大安全事故和血的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务必使渔民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防止违规,杜绝违章。县渔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有关乡镇在近期分别组织渔民召开安全生产学习会,对《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渔民安全生产措施》、《渔民须知》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重点学习,积极营造“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和“渔民不非法载客、群众不搭乘渔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开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县渔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海事、水上公安等部门的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在“五一”期间和汛中要加大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查隐患、查漏洞、查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人员负责跟踪整改,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个到位。有关乡镇要落实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码头实行严防死守,要把过去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记录的渔民、有渔业船舶载客载货需求的地段和渔业船舶作业碍航的水域,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同时,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船舶停航规定,务必做到凡是有安全隐患的渔业船舶,一律禁止下水作业;凡是救生设施配备不齐的,一律禁止离港航行;凡是非法载客载货的,一律解除动力就地拆解、强制暂扣、对违法人员依法按高限处理;凡是作业碍航的,一律没收网具。
四、严格值班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县渔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要实行领导节日带(值)班制度。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大意,切实履行职责,准确掌握并及时传递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值班电话:55169932)
主题词:农业 渔业 安全 通知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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