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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机构职责 | 领导分工 | 科室职责 | 组织机构| 服务指南

 

     (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全县综合性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送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送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对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县长公开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县政府系统的全县性大型活动。
  (九)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审查或起草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法律事务;负责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行政执法证的发放、监督、管理。
  (十一)调查核实重大、特大自然灾害的灾情,协助组织灾民转移,实施紧急情况下的救灾预案,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救灾物资资金分配意见,报县政府领导研定,并负责县级救灾物资、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灾区抓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稳定社会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的对外与重大政策、涉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十三)负责办公室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行政后勤、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办公室机关及办公室管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受县政府领导委托,负责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十五)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内外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接待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处。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