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协调机关各科室间的业务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关机要、文秘、政务信息、信访、统计、档案、安全保密、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行政和事业经费、国有资产以及警用车辆、干警服装等物资装备;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法制科(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牌子)
负责本局内部法制建设;负责有关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本局的执法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处罚、应诉和行政、刑事赔偿工作;负责法制理论研究、法学教育、法制统计以及干部法律业务常识培训;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员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县司法鉴定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挂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按照县委的部署,起草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全县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乡、各行业、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的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四)公证、律师管理科
负责公证、律师工作的规划;组织制定、实施公证、律师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管理、监督公证业务活动和律师工作以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公证处、公证员和律师机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负责公证处、公证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基层工作管理科(挂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
公室牌子)
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的审批、年检、注册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指导、协调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政治处
负责本局的机构编制,干部录用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的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拟定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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