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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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
| 〖项目类别〗
◇科技拨款支持的项目
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科研院所转制后的成果转化及产
业化项目;海外留学人员带回的高新技术项目;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支持方式主要为贷款贴息和拨款资助。资助(贴息)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②科技攻关(推广)项目
以发展高新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为主要目标,主要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产品、装备和工艺的研究开发;重大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和产业化。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带动性和显示度分重大(100万元以上)、重点(30-60万元)、面上(10-20万元)和小额资助(2-5万元)4个层次给予支持。
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拔尖中青年科技人才,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开展具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分重点和小额资助2个层次支持,重点项目在20-60万左右,小额资助在2-5万元之间。
④软科学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为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可供选择方案的研究。重点项目在5万以上,小额资助在2-5万元之间。
⑥科技合作项目
主要支持本市企业与中科院系统、清华、北航、天津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引进成果进行产业化开发。分重点(30-60万元)和面上(10-20万元)2个层次给予支持。
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主要支持对本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开发、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三大科技平台的建设。支持力度一般在30万元以上。
◇科技贷款支持的项目
①火炬计划项目
主要支持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项目分国家级和市级。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市科委向银行推荐,争取银行科技贷款的支持。
②星火计划项目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宗旨,主要支持乡镇企业、区县企业新产品开发的指导性计划。项目分国家级和市级。
◇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项目
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项目分国家级和市级,国家级项目中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国家1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科技拨款支持。列入计划的新产品可享受2-3年的地方财政补贴。
〖受理部门〗
1.农村发展处:负责受理农业领域的科技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
联系电话:67606017 67611513
2.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受理传统工业方面,电子信息、
新材料等和交通工具、能源及工业领域中的环保方面的科技项目,火炬计划(含高新技术产品及企业的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联系电话:67605931 67611512 67606001
3.社会发展处:负责受理社会发展(医药、人口、资源、环境保护、
教育、卫生、建筑、建材、交通、商贸、城建、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项目。
联系电话:67611615 67605915
5.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受理软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电话:67610978 67605922 67605930
6.发展计划处:负责受理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联系电话:67611518 67605770
重庆市科委地址:渝北区龙溪镇华莹路380号,邮编401147,传真:67605932。
〖申报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委发布的年度科技计划指南要求, 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申报单位或主研人员有良好的信誉,能较好地完成已承担的科技项目,无逾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
〖受理时间及方式〗
1.科技项目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组织部门或区、县(市)科委审批后,按要求将申报软盘和书面材料报市科委相关业务处(今后将实行通过因特网上报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科委一般在每年3-4月和9-10月两个时间段内集中安排论证各类科技项目(国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除外)。特殊项目随时论证。论证分两个阶段进行:市科委业务处初审;发展计划处安排专家论证。项目单位可在这两个时间段的前一个月向市科委提出项目申请,以便及时纳入论证。
2.国家级科技项目的申报由市科委相关业务处根据国家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可从网上查询)。
3.重庆市科委的其它专项计划由市科委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可从网上查询)。
4.有关科技项目管理方面的具体问题请向市科委有关业务处咨询。
〖申报材料〗
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材料和数据软盘格式可从重庆市科委网站(网址:www.ctin.ac.cn)上下载。材料要求打印。因材料不退,请注意留底。
1.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需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必要附件一式6份,并提交按规定格式录制的软盘2张。
2.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科技合作项目。需提交《重庆市科学技术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一式3份。申报重点、重大项目需同时提供《立项申请书》和《可行性分析报告》一式8份。
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交《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 及必要的附件一式3份。
4.软科学研究项目。需提交《重庆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
5.科技能力建设项目。需提交《重庆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及必要的附件一式8份。
6.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需提交《重庆市科学技术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单位需科技贷款的,需提交《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请表》和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7份(免《重庆市科学技术项目立项申请书》)。
7.重点新产品项目。需提交《重庆市重点新产品申报表》一式3份及有关材料(如新药证书、专利证书、特殊产品许可证等)复印件一份。
8.申报的各类计划项目均须根据项目的研究开发范围,选择申请合适的科技专项(专项清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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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 |
重庆市科委科技专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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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科技专项】
◎动植物良种创新
◎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及示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
◎汽车摩托车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新材料及材料制备新技术
◎电子信息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及成套技术
◎环境安全及环境污染控制
◎创新药物与新型医疗器械
◎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技术
二、一般科技专项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程
◎生态系统修复及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技术
◎三峡库区疫情监控及相关疾病防治技术
◎传感技术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及重大工程安全中的应用
◎城市重大事故防范及应急联动系统关键技术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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