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部门
县府办 计 委 经贸委
教 委 科 委 公安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 建 委
国土房管局 交通局 水利局
农业局 文旅局 计生委
劳动社保局
卫生局 移民局
环保局 广电局 统计局
林业局 扶贫办 审计局
农办 煤管局 安监局
工商局 国税局 地税局
质监局 老龄委 医保局
气象局
农机局 县志办
药监局 体育局 物价局
档案局 畜牧局 公路局
信访办 就业局 残联
供销联社 盐务局 总工会
烟草专卖局 妇联  
 首页->政务公开->部门导航->科委
机构概况及职责| 科室职责 | 项目申报

云阳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办公地址:新县城四大家办公楼三楼
  值班电话:023--55128360
  邮政编码:404500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市里的科技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研究制订全县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
  (三)组织实施科技兴云战略,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四)研究制订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
  (五)负责科技项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内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小试、中试,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商品化及相关的科技基地建设。
  (六)负责全县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其它科技资金和科研物资的使用配置和监督;负责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负责全县民营科技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七)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措施,参加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论证、评估。
  (八)负责对全县科技工作(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
  (九)组织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国外科技智力工作。
  (十)管理全县科技成果、技术市场、专利工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负责全县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及县科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