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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机构职责 | 领导分工 | 科室职责 | 组织机构 | 审批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方针、政策,组织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提供依据;起草本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府规章草案,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承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各部门综合管理流动人口的机制;推进生产、生活、生育"三结合"工作;开发社会保障功能,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组织人口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编制年度人口计划,报告年度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实现人口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口数据和良好的人口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计划生育事业;强化优生、优育、优教,指导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和普及教育;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建设。

  ◇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加强管理、监督和审计。

  ◇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加强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完成县政府和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