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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机构职责 | 领导分工 | 科室职责 | 组织机构 | 审批事项

    ◇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内部综合协调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检查督办;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和委内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文件;负责本系统和委机关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接待、督查督办、文印、档案资料管理、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
协调和管理计划生育事业费,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县级财政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实施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财务工作,公费医疗管理。

    ◇政策法规科
    会同有关部门调研草拟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指导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调查、咨询和解释工作;协助乡镇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行政处罚;指导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审查和批准政策性照顾生育指标,办理《照顾生育服务证》及相关证件,审查收养登记;依法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对流出育龄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规划统计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中、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及其分析,监督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质量;负责人口预测和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负责指导基层统计业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微机管理推广及其应用工作。

    ◇宣传技术科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普及教育,组织、制作和发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干部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避孕节育及生殖保健服务,引进和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负责避孕节育并发症及照顾生育二孩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和监督避孕药具计划发放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的相关事宜。

    ◇人事科
    负责承办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考核、考察、任免、培训、工资、福利、人事统计、知识分子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负责委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本系统党员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察,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工作;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行为的举报、控告,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