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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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县纪委与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地各部门的联系;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县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局长办公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向人大、政协、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职工福利工作和后勤事务、财务、机关小车管理、基建维修、接待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办理重庆市监察局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事项和建议、提案。
负责委、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干部管理室
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及县属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纪委)、监察室领导班子人选;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自律工作、年度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特邀监察员的联系工作。
◇ 信访室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并核查部分案件;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负责信访监督和办理信访案件;督办县委、县政府、市纪委、监察局、县纪委、县监察局要结果的信访件(或案件),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 行政投诉中心
负责受理社会各界有关经济建设、发展环境、行政效率等方面的投诉;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对投诉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予以处理,并督促反馈处理结果;负责报告重大投诉,并提出调查办理工作建议,经授权,直接调查及办理情况复杂、问题严重或职责交叉的投诉;接受群众行政咨询;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信息及时提供领导决策参考;完成其他交办的任务。
◇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全县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的案件检查工作。承办县大要案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委、局领导对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基层办案工作,检查督促掌握重大典型案件工作进展情况。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由县纪委、县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负责复查、复审党员和国家公务员不服县纪委、县监察局、乡镇和县属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以及其它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协调指导县属各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党纪、政纪案件管理工作,统计全县查办案件数据,建立案件管理数据库;综合分析党员、干部违纪倾向以及案件检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并提出建议、意见;承办有关案件管理的综合性文字和会务工作。
承担市纪委法规室和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有关法规方面的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对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治本抓源头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内监督的有关工作;组织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党委和县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出安排,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承办县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新任命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查办有关违纪案件。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完成重点课题的调研。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宏观指导;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负责与宣传、组织、报社、电视、广播、文化、出版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纠风工作室
负责调查、汇总全县行业不正之风情况,向县政府提出纠风工作的建议和防范措施;按照重庆市纠风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检查全县纠风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专项治理;调查处理不正之风案件和查办有关违纪案件;起草向市纠风办的报告、信息,完成市纠风办和县政府交办的纠风工作任务。
◇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及县属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组织召开重要的效能监察活动,查办重大责任案件;负责监督检查移民、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重庆市监察局、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活动;参与或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查办有关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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