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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机构职责 | 领导分工 | 科室职责 | 组织机构 | 审批事项

    〖办公室
    主任:贺群英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接待、保密、综合治理、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助局领导对全局业务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局属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负责局机关物业管理。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住房制度改革等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从法律角度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管理调研工作和有关政策研究;负责法规、规章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
负责党的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行业新闻宣传;负责局属党务、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的管理;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行业史志的编写;负责行业专业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规划计划科
    科长:任东江
    组织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未利用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房屋、房改和房地产市场的综合统计。
    〖财务科
    科长:李志梁
    负责局系统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土地收益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核收、解缴及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缴拨工作;负责局属固定资产投资和处置管理;负责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监督管理。
    〖耕地保护科
    科长:邹扬万
    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负责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和耕地开发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的管理,办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土地征用的安置补偿管理;办理划拨用地审查、报批手续;负责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管理。
    〖资产科
    科长:夏丹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组织、审查、确认、报批和出让合同管理,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负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土地、房屋转让、租赁、抵押、典当和房地产拍卖等交易合同的登记备案;负责转让房地产中土地收益金的征收;负责房地产交易统计和市场分析;负责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负责公布全县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负责土地房屋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国有公房租赁、经营的行政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
    〖房地产权籍科
    科长:刘松 副科长:任大翠
    负责城镇、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管理;负责调处城镇、农村房屋权属纠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地籍、房籍调查和专业测绘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房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负责农村集体“四荒”土地流转管理。
    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房改规划、实施方案和单项房改政策方案;负责住宅货币化分配、租金改革、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租赁的管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房公共维修和其它房改资金管理的制度和配套政策。
    〖地质环境科
    科长:楚成志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质灾害的调查、勘查、统计;负责滑坡、危岩治理项目的立项报批和治理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科
    科长:周锐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负责矿产资源的登记、统计,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查、报批、登记发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
    〖执法监察科
    科长:顾小云
    组织对全县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土地房屋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案件和交办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资源、房屋方面的违法案件;负责组织诉讼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作风建设,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查处违纪案件,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建设项目概(预)算和决算,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