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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机构职责 | 领导分工 | 科室职责 | 组织机构 | 审批事项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和广播电视创作协调其题材规划,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领导和管理云阳县广播电视台。
    (2)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起草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视台播出的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3)按照国家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实施广播电视专用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和组织中央和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负责管理企业化的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业务。
    (4)管理除电影以外的影视市场,负责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云阳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负责对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发行单位、摄像经营单位的审查、报批;依法查处广播电视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5)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实施有关国家新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视科研和新技术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视产业政策。
    (6)承办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