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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增长方式、结构调整和人口控制、劳动就业等调控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乡镇的发展规划。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云阳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承担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总量平衡和经济结构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生产力布局和资源开发、节约及综合利用工作,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负责国民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综合运用投资、财税、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对全县经济的调节机制,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
(五)提出经济建设和投融资的重大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全社会投资、资金、资源的综合平衡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审批或转报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组织和编制全社会建设资金平衡计划;加强以资金为重点的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范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报县政府批准;指定发布煤介;核准必须进行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牵头制定全县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策划产业结构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规划;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转报;负责生态环境建设和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项目的审批、转报和组织实施,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和以工代赈、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平衡,监控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基础性产品价格。
(十)研究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和重大政策,制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全县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事宜;组织协调全县对口支援。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监测、预测第三产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研究第三产业领域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参与国防动员,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四)做好计委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县政府规定,管理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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